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者: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0-04-07浏览次数:371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情况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为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要求,结合阿克陶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任务需要,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0名。 

一、主要工作任务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程序和要求,利用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对阿克陶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进行不动产登记。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完成阿克陶县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宗地数51028宗地数90%以上发证率。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面谈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聘用期限:一年

招聘岗位:综合受理岗

招聘人数:10

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熟练操作电脑,懂双语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现场确认、面试面谈、培训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41日至20204616时。

2.考生携带个人简历,参加面试面谈。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按照相关标准执行,逾期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疑问并要求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一次,费用自理,再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1.因客观原因或不适应本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视情况解除合同。

2.本《简章》由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解释。

报名地点:阿克陶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办公室(二楼)

联系人:阿不都沙迪尔·吐尔洪、田健 

联系电话:17799085999138994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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